永續供應鏈

正崴集團永續供應鏈對供應商夥伴以數位協作、合規可靠、綠色採購做為主要核心重點展開對應的執行項目,為達到供應鏈過程中減少對環境及社會的影響, 以環境、社會面向做為評估及稽核供應商資質重點,並以自身影響力對供應商夥伴宣導減少能源使用、水資源及廢棄物減量之目標,與供應商夥伴同步向永續發展目標前進,減少環境及社會衝突,同時達到落實供應商管理成效及強化供應商良性合作關係。

正崴集團以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為基礎,要求供應商了解並遵守:

  • RBA責任商業聯盟行為:要求供應商尊重勞工人權、健康安全工作、承擔環境責任、遵循最高道德要求、建立管理體系等
  • 負責任採購:供應商承諾不使用衝突礦產
  • 產品綠色管理:要求供應商簽訂環保聲明書和品質承諾書,確保供應商整個過程符合有害物質管理要求
  • 符合CSR社會企業責任:收集供應商風險、實行現場稽核、缺失改善及流程優化
  • 有害物質限用:從原料、製程、成品三個方面進行落實,確保公司生產的所有產品,皆能符合綠色產品要求及客戶要求,降低對環境的衝擊
  • 所有製造商需通過ISO9001及ISO14001認證,所有供應商須提交環境及社會相關面向的承諾文件,如環保承諾書、品質承諾書、職業健康安全宣告、社會責任承諾書、不使用衝突礦產承諾書等簽署多項聲明。

供應商行為準則

為加強供應鏈對永續之承諾與重視,正崴集團參照《RBA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》五大面向:勞工、健康與安全、環境、道德、管理體系,結合集團經營理念“真誠、宏觀、盡責“制定《正崴供應商社會責任行為準則》,旨在發揮集團影響力要求供應商遵守其經營所在國家/地區的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,保證供應鏈中所有供應商為員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、尊重員工人權,並且在經營中承擔環保責任和遵守道德規範。正崴要求供應商以此作為與正崴合作的前提條件,並鼓勵供應商採用國際公認的行業標準與倡議,持續提升社會責任管理水準。同時要求向下一階供應商傳達並落實執行本準則之要求。 正崴禁止供應商存在以下六個”核心不符合”項目:

  1. 使用童工
  2. 使用強迫勞工/監獄工
  3. 存在會立即危及員工生命或造成嚴重傷害的健康安全問題
  4. 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或污染
  5. 提供虛假資訊
  6. 賄賂

負責任採購

對於礦物採購,供應商應遵循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(OECD) 《關於衝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礦石責任供應鏈的盡職調查指南》(「OECD 盡職調查指南」)所規定的步驟。

供應商應要求其供應鏈中的冶煉廠、精煉廠和礦物處理廠參與負責任礦物計畫 (RMI) 的負責任礦物審驗流程 (RMAP) 或公認符合 OECD 盡職調查指引的等效冶煉廠驗證計畫,並經過稽核且符合 RMAP 標準或公認的等效標準。

供應商應採用正崴的原材料採購政策,並承諾執行盡職調查,具體原材料的範圍應包括鉭、錫、鎢、金,(統稱為「3TG」)、 雲母、鈷及特定客戶優先要求礦物。

如發現未有通過責任礦產保證流程(RMAP)認證或不符合客戶要求的冶煉廠和精煉廠,要求供應商均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移除計劃或從供應鏈中移除。

確保供應商之採購來源,非來自衝突地區和高風險地區且符合客戶及法規要求